首页 / 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23 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广电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