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制定本部门的立法工作规定。

制定机关
广电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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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