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起草、审查

第二十五条

起草行政法规、规章草案或者审查规章送审稿,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策法规司应当将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等材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

制定机关
广电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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