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电总局令第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立项

第十一条

政策法规司编制完成总局年度立法计划后,应当将计划及其说明报总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制定机关
广电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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