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籍船舶在中国领海、内水和港口使用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外国籍船舶在中国领海、内水和港口使用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规定第九条第九条对违反本规定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可通知其停止使用船站,并视其性质和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