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籍船舶在中国领海、内水和港口使用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外国籍船舶在中国领海、内水和港口使用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规定第六条第六条船站的使用情况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