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国籍船舶在中国领海、内水和港口使用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

船站的使用情况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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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籍船舶在中国领海、内水和港口使用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