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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