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检测管理档案。检测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础设施台账;

(二)检测技术文件;

(三)检测管理制度文件;

(四)检测计划、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

(五)检测数据;

(六)检测报告;

(七)问题处置流程、措施和效果。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留存检测管理档案相关原始记录备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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