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项目代码

第十三条

应用管理部门要推行项目代码应用,审批文件、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应用管理部门办理项目相关审批事项、下达资金等,要首先核验项目代码。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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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