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申请考核单位对计量标准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