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组织拟订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接收纳入或者调整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