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第五条第五条凡符合规定设立的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需醒目悬挂由省级交通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站”标牌。标牌尺寸为60厘米×40厘米(长×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