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外国医师可以委托在华的邀请或聘用单位代其办理注册手续。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