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的管理,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外医学技术的交流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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