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核事故应急报告

第二十八条

核动力厂进入应急状态后,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当保持与国家核安全局应急网络平台的畅通,直到应急状态终止。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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