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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