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