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有机配料,是指在制造或者加工有机产品时使用并存在(包括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添加剂。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