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章 罚则第五十八条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