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国家认监委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