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三十二条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英文“ORGANIC”字样。图案如下: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