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章 认证实施第十六条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