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八条机场设备投入使用后,制造商和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在用机场设备的正常使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