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

第八章 使用管理

第六十六条

使用中的机场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机场管理机构和民航地区管理局: (一)发现机场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设计缺陷的; (二)机场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严重故障、民用航空器地面征候、发生运行事故或者其他与民用航空器运行有关的不安全事件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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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