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第六章 进口机场设备

第五十条

进口机场设备递交境内检验机构的申请材料应当采用中文。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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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