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检 验 / 第二节 样品的检测

第三十七条

机场设备样品未通过检测的,检验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造商;机场设备样品检测合格的,检验机构应当在检测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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