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检验机构第二十三条检验机构检验能力下降以致不能胜任有关检验工作或者相关资质被取消时,中国民航局应当撤销认定,并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