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检验机构第二十二条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在检验中弄虚作假。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