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执业分为专职和兼职。 专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是指将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和有关业务管理活动作为本职工作,与1个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并固定在该机构工作的人员;兼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与1个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从事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活动的人员。 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认证、认证咨询和认证培训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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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