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