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国家认监委对被停止执业、撤销执业资格的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予以公布。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