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认证及认证培训、认证咨询人员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所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具有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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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