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18日卫生部发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同时废止。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及卫生行政许可文书样本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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