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十三条
第二章 制作要求
第四十三条
催告书,是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申请强制执行决定前,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时发出的文书。 催告书应当写明履行法定义务的期限、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注明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制作要求
催告书,是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申请强制执行决定前,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时发出的文书。 催告书应当写明履行法定义务的期限、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注明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