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 第二条独立法条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