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登记与查询

第二十二条

担保权人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办理异议登记后,统一登记系统记录登记时间、分配登记编号,并生成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异议登记证明。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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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