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民航局组织对各单位每一年度财经信息编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财经信息编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