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未按规定保管、使用企业财经信息,造成涉密信息泄露的民航行政单位或个人,由上级民航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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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