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财经信息的编报、保管和使用第十四条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应当采用合并方式汇总会计报表,其他则采用简单叠加汇总方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