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财经信息的编报、保管和使用

第十二条

民航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统计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按照有关规定的格式如实填报财务快报。财务快报中无法准确核算的财务指标,应当合理预估填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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