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进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进口的法律凭证。凡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外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在进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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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