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检查和处罚

第三十二条

对发证机构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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