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检查和处罚第二十八条越权越级或者无有效批件发放的进口许可证无效。对违反规定的发证机构,商务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警告、暂停或者取消发证权等处分。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