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部核备。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