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三部委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

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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