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调 解第三十五条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各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应当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