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在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但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除外。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