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核准机关对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的项目,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项目,处以罚款的情形和幅度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