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七条所称的警告,均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