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监管程序和方式第二十七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约谈、挂牌督办、上收核准权限等措施,督促下级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